高标准对药品质量固然有效也要看执行力度
日期:2014-01-22 来源: 阅读数:745
努力拿到批文是近来所有的药企都在做的事情,不过企业数量巨多批文数量可是有限,而且既然是新版的药品规则就注定会淘汰一大批落后工艺的药企和品类,因此拿不到批文的药企数量想必也是不少的,这样好像的确是可以彻底整顿一下我国的药品生产环境,工艺落后的都能被清理出去,而符合新规的才能得以延续下去,如果就照这样的推测来说不用几年我国的药品质量体系就能彻底的建立起来,那所谓的安全事故不也就自然消失了吗。
说起来问题好像是挺简单的,但是为何这么高效的办法之前没有起效呢,难道监管部门以前就不明白这种提高标准的方式吗,事实是之前的确也有这种类似的改革,初期几乎和现在一样的情形,大多数的药企争抢着提升标准来符合新规,但是到最后赖不住形势的压力规则执行的力量也有了大量的减弱,于是一些放水的事情和现象也频频上演,结果一个看似完好的改革政策到最后只剩下了一个徒有虚名的壳子,很难说现在这一政策会不会重走当年的老路。
前方的阻力和形势还是一如既往,照样有大量的药企还在依靠没有技术含量的工艺制药,其也能借此赚取一定的利润,一旦新规则执行这些既得利益者都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因此这些人积极寻求变通是迟早的事情,不是有说好多药企都在北京设立了临时部门来应对新规则吗,这也是新规则的一个进步的地方,没有将执行权下放地方也就杜绝了地方保护的现象出现。只是还有一个问题则是批文寻租的问题,有些药企过不了关又不想退出便去租用那些过关的批文,结果好几家药企共用一个批文也是可能的事情,这样的事情不严厉打击是稳定不了政策执行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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