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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药问题需监管方与药企共同配合出力

日期:2014-02-11   来源:   阅读数:284


当越来越多的廉价药短缺现象流行于市场中的时候人们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以前都说进口高价药买不起只能选择海外代购,而与此对应的低价药则连代购都没门,没有利润的东西显然就没人愿意去生产经营,然而很多常见的疾病治疗都需要这些药物,无奈一些医院和患者只能选择一些替代性的高价药物,本来能够用廉价的药物解决的问题结果非要用高价的药物,这一问题很多人都将责任归结为药企的逐利特性,商人逐利是正常的事情,况且有些廉价药药企生产不光是赚不到钱可能还要搭上一些成本,这样的事情人家怎么可能去做嘛。

那为何这些廉价药会让药企感到极大的运营压力呢,说起来这倒还是与药品的价格管控有着关系,下调控制药价一直都是我国医药监管部门的任务和目标,为了压低药价无所不用其极,其中影响比较深远的是医药招投标制度,最低价的药品能够获得中标资格,这里低价就是最大的乃至唯一的竞标准则,因此一些药企为了抢夺中标资格便盲目压低价格,结果一些薄利的廉价药在走过一次招投标程序之后便成了亏本的生意。

如果这样说的话是不是责任还要归到政策体制上呢,显然无论是哪一种看法都难免会有些偏激,无论是政府监管部门还是药企都有着一些责任,因此解决问题的时候两者都是要出力的,不然老是追踪其中一方的责任永远也解决不了问题,监管部门尽量改革唯低价是取的原则而药企也需要适当表现一下公益的性质,好歹也是服务于人们身体健康的产业,只要还有一些利益那经营下去也是必要的,只要两者相互配合好想必这一问题得到解决也是指日可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