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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检查养医” 让医检结果互认

日期:2015-03-30   来源:河南商报   阅读数:356

当然,不是说所有的重复检查都是没必要的,比如从医疗水平相对较低的医院向医疗水平高的医院转,由于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各级医疗机构的检查水平确实存在差异,医检结果互认就有一定的风险。但是,一些医院要求患者在血常规、肝肾功能乃至做CT、拍X光片等常规项目上重复检查,就说不过去了。如果缺乏正当的理由,其做法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跟以药养医一样,是以重复检查来养医。

原卫生部于2010年就发文要求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一些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也明确了互认范围及内容。但是,一些医院却消极应对,其中关键是利益在作祟。在以药养医久为人们所诟病的背景下,医院不得不适当控制药费,此时该如何创收呢?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检查费用翘了起来,患者仍然不堪重负。更有个别医院,对医检结果互认实行选择性“互认”。

要让医检结果互认得到落实,切实减轻患者负担,一方面要促进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另一方面,需要改革医检结果互认的最大障碍:“以检养医”。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夏涛就建议将检查所得与医院分离,由当地政府负责补助科室人员工资奖金、仪器设备耗损维修等费用,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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