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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立医院实行零差率销售 老百姓买药确实便宜了

日期:2017-07-04   来源:山西晚报   阅读数:839

7月1日零时起,我省所有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记者走访省城部分医院了解到,对于这一新政带来的实惠,老百姓反映积极。不过,虽然各大医院在前期就做了一些引导、宣传工作,但还有不少市民存有疑问。

为此,山西晚报就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梳理,并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现场走访

药价降了 越贵的药省得越多

7月3日是实行药品零差率的第三天,也是各大医院的第一个正常工作日。

上午10时,记者来到山医大一院,门诊大厅里早已挤满了人。在取药窗口,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余名患者,对于药品降价,大部分人表示感受明显。

省城市民周先生因为颈椎不舒服前来看病,他表示:“之前也没买过类似的药,没有比较。”

省城市民吕女士是一名高血压患者,她告诉记者,科素亚是她常用的一种降压药,半个月前,她买的时候一盒是56.9元,现在降成了52.95元。“一盒能省3.95元,10盒就是近40元,细细算下来,倒是也能省不少呢。”吕女士说,“可挂号费也涨了呀,过去,我挂的主任号是10.5元,现在成了25元,这么算下来,好像也没便宜多少。”

随后,记者采访了山医大一院药剂科主任晋月萍。她介绍,过去,药品加成是15%,去年11月1日起,山医大一院将药品加成取消了一半,也就是减少了7.5%,这一次又在去年的基础上把剩余的7.5%也全部取消。

 “对于一些十几二十几块钱的常用药来说,老百姓的直观感受可能不会很明显,一盒药可能就少了一两块甚至几毛钱,但对于一些慢性病患者来说,因为常年用药,日积月累的话,确实能省不少。”晋月萍分析,“从目前调价的情况来看,越贵的药省得越多。比如心脏病患者搭支架后,需要吃一年的波立维,调价前这种药一盒是128元,调价后是119元多,能省近9元,一周需要用两盒,一年下来能省900多块。”

医疗服务价格提升 市民大多表示理解   相比取消药品加成,老百姓感受更明显的可能是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

下午4时,在山医大一院普外科病房,因为血管静脉曲张住院的姜先生,刚刚拿到一日清单,仔细比较后发现:“床位费涨了,原来是16元一天,现在成40元了;诊察费也涨了,原来是7元,现在成20元了,药费倒是比原来便宜了。”姜先生细细算了一下,6月30日,自己一直用的5种药品合计为896.32元,而同样的药品在7月3日,只需支付820.2元,省了76.12元。

 “这样算下来,和单日提高的床位费、诊察费比较,整体上花的还是少了么。”姜先生说,合理涨价,自己能理解。

当然,姜先生只是一个个例。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药品降价的同时,提高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挂号费、诊察费及住院费。记者随机询问了部分门诊患者,大家对挂号费的提高看法也不太一样,大部分人表示理解。“大夫们确实也辛苦,一上午忙得连口水也不敢喝,还得经常加班,这么多年,挂号费就没变过,也体现不出他们的价值。”市民刘女士说。   下午5时,记者从省人民医院、山医大二院、山医大一院等了解到,尚未接到患者因部分项目涨价而进行的投诉。省人民医院门诊办主任徐辅慧告诉记者:“一上午3000多门诊病人,也没有一个闹事的,和往常一样,秩序井然。”

政策解读

原先药品加成全部由患者埋单 现在需要患者埋单的只有80%

 “对于老百姓而言,看到的可能就是价格变化给自己带来的影响。其实,取消药品加成是公立医院改革的标志性举措。”7月3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省卫生计生委体改处副处长吴军华介绍,公立医院改革已经持续了很多年,最早是从县级公立医院开始,全国而言,是从2010年开始的。我省则是从2012年开始,连续两年先后两批选定部分试点城市先期进行了摸索,2015年实现了全覆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则是从2014年启动,太原是首批试点城市,2015年增加了运城市,2016年长治、晋中、阳泉也相继启动。按照计划,今年全省11个市实现全覆盖。

 “此次取消药品加成,就意味着城市公立医院的改革全面推开了。”吴军华说,从大的框架上来说,改革将主要围绕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医疗服务体系3大块来实行。从改革运行机制上来说,出发点是要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但涉及的环节特别多,取消药品加成只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要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格局,就必须从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多个环节入手,也牵涉到了发改委、卫计委、医院等多个政府部门。因此,为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减少中间环节的利益输送,今年,我省将制订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要求,是9月底前全面推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7月1日起,我省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这意味着我省的改革步伐比国家要求提前了两个月。”吴军华说,按照计划,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总的原则是“医院收入不减少,老百姓负担不增加”。

那么,医院没有了药品差价,因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又该如何解决呢?吴军华介绍,原则上要通过3种方式进行补偿: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0%,财政补偿15% ,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负担5%。“当然,这只是指导性意见,各市也可以结合政府实际财政情况进行调整,加大财政补偿。”吴军华说,“总体而言,老百姓还是得到实惠了,原先药品加成全部由患者埋单的,现在需要患者埋单的只有80%。”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此次取消药品加成、同步启动的医疗服务调整,按照要求,调整部分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还将在医保基金总额控制管理模式下,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

热点释疑

诊疗、手术、护理、床位等医疗服务价格会合理提升

为什么有些药在医院买不到?有的药为啥医院比药店贵?为什么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采访中,不少市民对新政还有疑问,对此,记者采访了省卫计委及个别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就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1、为什么有些药在医院买不到?

山医大一院药剂科主任晋月萍介绍,目前,医院所有的药品都是通过政府统一采购的,所有的药品都出自政府采购目录,有的药品不一定在采购目录里,所以就会出现医院买不到的情况。 

2、有的药为啥医院比药店贵?

晋月萍说,药店和医院的进货渠道本就不太一样,出现售价不一也是可以理解的。新政实行后,按照要求,在采购药品时,虽然是政府统一采购,但医院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和药商进行二次议价。这就意味着将来即便是同一种药品,各个医院的售价也可能不同。

3、为什么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省卫计委体改处副处长吴军华介绍,总体上看,当前医疗服务价格方面的主要问题是项目间比价不合理,诊疗、护理、手术价格偏低,检查治疗检验价格偏高;医疗服务项目名义价格偏低,群众实际支付费用偏高。一直以来,各地逐步提高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部分偏高项目价格,但受“以药补医”机制未从根本上破除、医疗机构用药和诊疗行为还不规范、医保基金支付水平也难以相应提高等因素制约,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难以调整合理,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尚未完全理顺。此外,医疗服务定价方式相对单一,目前以项目为主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医疗机构自立项目、分解项目乱收费等情况,但对有效抑制医疗机构和医生诱导服务需求的能力不足,增加了不必要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