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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医院大升级,今年全部开工!械企机会来了

日期:2018-10-15   来源:赛柏蓝器械   阅读数:434

又有202家医院要大升级!伴随而来的将是医疗设备、诊断设备、医用耗材等配套产品的扩容需求,械企的又一波机会来了。

昨日(10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在其任务安排中,第一条第一款就说要大力推进47家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县级综合医院和有基建工程任务的155家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


通知要求,今年底前,47家中心卫生院基本完成主体基建工程,有基建工程任务的155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开工。


这也就是说,此前广东省规划的2017-2019年各级财政要投入500个亿加强基层医院建设的大工程,又进了一个新的、实质性的阶段。


“客户”要变了,医疗器械企业也应当积极做好调整、参与的行动。广东作为人口大省和医疗器械消费大省,不可掉以轻心。


这份文件中还提到很多跟医疗器械有关的安排,比如:


鼓励康复、护理等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康复走向基层,这是一个机会点;


完善医疗卫生县镇一体化、镇村一体化管理,基层医务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基层采购模式可能要变了。


要降低医用耗材费用,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2018年底前,取消耗材加成。这是否会影响医院终端的采购意愿?升级换代的产品将迎来弯道超车?


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和行业党建工作指导。未来,不是院长一个人说了算。


落实国家治理高值医用耗材和过度医疗检查的改革方案;执行国家医疗器械编码规则,探索实施高值医用耗材注册、采购、使用等环节规范编码的衔接应用;推进医疗器械国产化,促进创新产品应用推广。这几项,请大家随时关注。


推动医疗资源富余地区的部分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鼓励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科,增加长期护理床位。这些都存在新机会点。


附: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一、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47家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县级综合医院和有基建工程任务的155家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2018年底前,47家中心卫生院基本完成主体基建工程,有基建工程任务的155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开工。(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列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规范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研究制定全省医疗联合体的建设指引,落实国家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分级诊疗考核要求。鼓励中医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康复、护理等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依托省内大医院的优势专科,以专科协作为纽带,组建若干特色专科联盟。(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残联负责)


(三)加快推广罗湖医院集团做法。2018年底前,每个地级以上市至少选择一个县(市、区)作为试点,推广深圳罗湖医院集团以“强基层、促健康”为医疗联合体运营核心目标,以医保基金总额预付为主要利益导向机制,以家庭医生为居民健康“守门人”的经验。(省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负责)


(四)指导各地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等政策,拉开报销比例,引导合理就医。(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负责)


(五)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优先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提高签约服务质量。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费用结算,签约服务费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设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优化服务流程,慢性病患者可以由签约医生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加强签约服务的考核与评价。(省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厅、扶贫办、残联负责)


(六)探索和推动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治机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财政保障政策,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切实落实好政府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的保障责任,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省编办,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


(七)完善医疗卫生县镇一体化、镇村一体化管理,推动县域综合改革。基层医务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负责)率先在省财政支持的15个县域医疗共同体试点县探索建立区域医疗联合体编制统筹使用机制,医疗联合体内人员流动不受编制性质限制。(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负责)


(八)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体制机制。(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负责)


二、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九)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研究出台具体措施,推动各地加快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及时灵活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医用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优化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探索设立药事服务费,体现药事服务价值。调整中医服务项目价格不受调价总量限制。2018年底前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负责)


(十)督促落实区域卫生规划,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和床位数。(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中医药局负责)推动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省国资委、卫生计生委负责)


(十一)研究制定公立医院财政投入保障办法,科学界定政府投入责任。(省财政厅、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十二)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各地要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与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市深入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其他各地级以上市至少选择一家公立医院开展试点,其中深圳、珠海、惠州、东莞市率先试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中医药局负责)


(十三)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和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制定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省卫生计生委,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中医药局负责)


(十四)提高医院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培育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示范医院。在20%的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和10%的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开展制订章程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以及内部和第三方审计机制。公立医院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省编办负责)


(十五)研究制定公立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员额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公立医院实行全员聘用,从2018年起,新设的公立医院可实行员额制管理。(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