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主任受贿被判10年3个月!案件侦破时600万赃款基本没花!
日期:2018-12-05 来源:贵州都市报、都市E家 阅读数:840
来源:贵州都市报、都市E家
11月29日下午,兴义市人民法院举行“公众开放日”,公开开庭审理兴义市人民医院原医学检验科主任吴世木受贿一案。
被告人吴世木出生于遵义市一个偏僻农村,通过不断的辛勤努力,成为兴义市人民医院医学检验科主任、主任检验师。吴世木作为一名医学检验方面的知名专家,早在2013年就获得黔西南州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庭审现场
2016年,在吴世木的带领下,所在医院荣获ISO15189国际质量标准认可,成为贵州省第三家、全国县级医院第四家通过此项认可的医学实验室。同时,吴世木还获得第五届“黔西南州十大优秀青年”等荣誉。
但是,不知在何时,吴世木却走上了一条歪路。
在其担任兴义市人民医院、兴义市人民(工人)医院检验科副主任(主持工作)、住院部检验科(检验二科)主任、医学检验科主任期间,利用申报采购、审核验收相关试剂耗材和医疗器械的职务便利,为医疗设备及耗材供应商谋取利益,按供应商销售给兴义市医院的医疗设备和耗材金额的5%至15%收受回扣或感谢费共计648.384万元。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在接受调查时,吴世木主动交代了钱藏于自己家的厨房中,不仅如此,他还将藏匿地点画了手绘图。最终,在他家中找到现金500余万元。案件侦破后发现,吴世木受贿所得600多万元巨款基本没花。
最后,审判长当庭判决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违法所得赃款648.384万元没收上缴国库。
这是兴义市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办理的、移送司法机关的首件职务犯罪案件,同时,该案由兴义市法院院长杨再官担任审判长,兴义市检察院检察长曾英担任公诉人,系“两长”同庭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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