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地方医保目录增补 三年过渡期药企如何应对?
日期:2019-07-24 来源:医药经济报 阅读数:1008
7月22日晚间,国家医保局发布重磅文件《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药品范围,强调国家统一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原则上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
业内认为,该举措意义重大,意味着从此“一个目录”原则提上议程,在不允许基药目录进行地方增补之后,或将不再允许地方进行医保目录增补,产品未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企业将面临严峻的市场考验。也有观点认为,在严格管理目录趋势下,受利好政策影响,进入医保目录的品种将迎来市场先机。
转战院外市场求生
早在4月17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政策解读就明确了不能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范围。另外对于OTC药品,国际上普遍不予报销,本次目录调整原则上也不再新增。
而根据最新的《征求意见稿》,国家层面上或将全面废止省级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权限。河南动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郑佩认为,这一举措对部分药厂产品在公立医疗机构的推广将带来严重影响,特别是化药和中成药生产厂家的生存空间将会受到前所未有的挤压。
《征求意见稿》明确,按照杜绝增量、规范存量的要求,各地原则上不得出台超出清单授权范围的政策措施。对以往出台的与清单不相符的政策措施,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政策出台部门具体牵头,原则上在3年内完成清理规范,并同国家政策衔接。对现有特定人群保障政策,可在与国家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充分沟通后,适当延长过渡期,逐步归并到国家统一的政策框架中。
“除了蒙药、藏药等民族药品可以单独申请,其他以往地方增补目录的药品在三年过渡期之后,都将慢慢淡出院内市场。”郑佩看过该表述后给出了自己的理解,其认为,受影响最大的,无非是靠一两个产品在部分省份有医保增补,用以维持着整个公司大部分销售额的企业。这些企业中有的以处方药招商和直营业务为主,靠针对医生的学术推广和客情维护得以生存,其将受到巨大影响。
“长期以来,地方医保增补容易将国家医保目录架空,因为地方医保增补会倾向于保护地方企业,且中标价相对于国家医保来说会高一些,这就导致了国家医保资金的过度支出。”在郑佩看来,取消地方增补的根本目的还是控费,与国家重点监控目录、各省重点监控目录、按病种付费、限制西医的中成药处方权等有着共同的指向。
对于未能进入医保目录的品种,郑佩认为,在取消地方医保目录增补的大环境下,符合基层用药特点的品种,要下沉到基层;符合DTP零售特点的品种,要外移到药店。未能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品种和相应企业应在广阔的院外市场闯一闯,或许还有机会。
创新药降价争进医保
此外,《征求意见稿》将支付标准明确为:对于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保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设施等,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基准。各统筹地区可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设施以及适应各种支付方式的医保支付标准。国家统一制定支付标准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另外,在附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19年版)”中也提到,在基本待遇支付政策上,各地因地制宜,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制定住院和门诊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不得自行制定个人或家庭账户政策。
值得关注的是,在医保目录即将出台之前,国家医保局先行发布此《征求意见稿》或为医保目录政策定调。《工作方案》显示,医保目录调整将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据了解,本次遴选新进入药品,预计会涉及2018年12月31日以前上市的药品,而医保谈判目录产品,或会以肿瘤和罕见病高价产品为主。
众所周知,除了医保目录调整,如今国家也在推进“4+7”带量采购、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等措施。而在带量采购影响下,仿制药纷纷降价,与此同时,许多新上市的创新药也竞相降价,力求能够进入医保。业界人士认为,新药降价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进医保,二是设置门槛,压缩竞争对手的利润空间,令后来者知难而退。
而高价创新药为了进入医保目录而降价,后续带来放量的效应,对于企业和患者来说是双赢局面。比如罗氏的乳腺癌药物赫赛汀,其在2017年进入医保后,价格从25000元/支下降到7600元/支,降幅达70%,同时取消了赠药政策。
进入医保后的赫赛汀可谓供不应求,时不时大范围断货,可见其放量效应。罗氏的安维汀、美罗华亦以50%以上的价格降幅进入医保,皆实现了明显的放量增长。因此业界认为,即使对于跨国药企来说,进入医保对其获得中国市场份额的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这也促使其他创新药和抗肿瘤药随大流纷纷下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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