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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2万!基层医疗绩效考核新办法来了

日期:2020-08-19   来源:安徽省阜南县卫健委   阅读数:421

近日,安徽省阜南县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阜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通知》提出,为进一步发挥绩效考核激励导向作用,制定《阜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阜南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实行两级绩效考核制度,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机构各岗位进行绩效考核。


今后,“大锅饭”现象将彻底打破,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重点向从事公卫、家医签约服务团队倾斜合理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


在卫生院内部绩效方面,《暂行办法》提出,要充分保障院长分配自主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考核要点,结合实际,区分不同岗位职责和岗位特点,建立健全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制度。


向重点业务骨干和从事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脱贫的服务团队倾斜,合理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


兼职其他岗位给予补助,最高1000元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工一律实行岗位考核,对同时兼职其他岗位工作的,以主要岗位绩效考核为主,对兼职工作给予适度补助。


原则上每人每月单项兼职绩效奖励不超过300元,累计不超过1000元。


从严控制结余预提行为主要向临床一线倾斜


对因完成重点工作、单位发生重要变故等特殊事由,可在符合财经制度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增长和实际情况,从当期收入中按照一定比例预支,纳入当期单位绩效工资总额,按单位内部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分配给全体职工,主要向临床一线倾斜,年终从收支结余(盈余)中扣除。


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分4个等级


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的分值和考核等次设置可参照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暂行办法。


即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


① 优秀:考核得分前10名


② 良好:考核得分11-25名


③ 合格:考核得分26名及以下


④ 不合格:考核得分低于60分


(1)加分项


① 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奖励的计分标准:市级(即市委、市政府及下设领导小组和省级厅、办、局),每项分别加1分;


② 省级及以上(即省委、省政府及下设领导小组和国家部、委、办、局),每项分别加2分。因同一事由被不同级别表彰的(以正式文件为准),以最高分为准,每个单位最多加4分。


③ 经县卫健委推荐,代表县接受国家、省、市级检查、验收、观摩和外县参观交流的,每次分别加1.25分、1分、0.5分和0.25分,每个单位最多加2分。


(2)减分项


① 因单项工作被“一票否决”的,每项扣2分,扣分不设限;


② 被业务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的,县级的每次扣1分(含县卫健委本级),县级以上的每次扣2分,扣分不设限;


③ 被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办法处罚的,每一次扣1分,每个单位最多扣4分。


职工平均绩效奖励计算公式:在编人员绩效奖励总额+聘用人员绩效奖励总额(不含临时用工人员工资、聘用人员基本薪酬)/参与分配人数。


年终奖励,最高2万元


考核结果不仅与个人评先评优、晋升晋级有关,还与年终奖励挂钩。


(1)主要负责人考核结果第一名,奖励2万元


① 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秀的,奖励5000元;考核等次为良好的,奖励3000元;考核等次为合格的奖励2000元,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由县卫健委党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②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排名第一的,奖励20000元,排名第二至第三的,奖励12000元,排名第四至第六的,奖励8000元。排名第七至第十二的奖励5000元。


(2)职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与职务职称晋升、续聘与解聘挂钩


根据本单位绩效考核方案按月发放,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职称晋升、续聘与解聘的重要依据。


不久前,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坚持顶层设计,加强属地化管理。


未来各地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必将朝着更合理化、清晰化的方向发展,逐步拉开员工收入差距,激发大家工作积极性,让基层医疗卫生领域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