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医药大省确定,第七批国采执标日期一览
日期:2022-10-31 来源:医药代表 阅读数:295
10 月 28 日,山东省医保局发布《关于执行国家组织第七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2022 年 11 月 18 日起,全省参加第七批国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含驻鲁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执行第七批国采中选结果,面向患者销售中选药品。
具体进度安排为:
规范挂网工作
2022年11月13日前,主供企业、备供企业按供应清单(见附件1、2)分别将中选药品、备供药品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按中选价格挂网,供医疗机构购进适量中选药品备货。
配送关系建立
2022年11月10日前,主供企业和备供企业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选定配送企业,完成配送关系建立工作。
购销协议签订
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2022年11月10日前,各市医保部门指导药品采购联合体已遴选确定的医疗机构为代表,统一与主供企业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签订购销协议,购销协议每年一签,首年采购周期为:2022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30日。
截止目前,已经公布具体执标日期的省市如下:
- 河南:2022年11月1日
- 甘肃:2022年11月15日
- 辽宁:2022年11月20日
- 青海:2022年11月1日
- 山西:2022年11月20日
- 浙江:2022年11月10日
- 贵州:2022年11月18日
- 黑龙江:2022年11月1日
- 山东:2022年11月18日
另外,另外,江西省第七批国采落地工作通知也已发布,中选、备供企业 11 月 18 日前完成配送关系的确认,非中选药品企业于 11 月 15 日前提交价格申报。
并且,对非中选药品生产企业的要求是,应申报该产品的现行全国最低省级集中采购价格,并按照未过评药品价格不高于过评药品、过评药品价格不高于原研药品的要求,自主申报在江西省的采购价格。在挂网采购执行过程中,发现有新的更低价格时,根据企业提交的调价申请或其他价格证明材料,动态申报和调整采购价格。相关药品过评满三家后,暂停未过评非中选药品采购资格。
其他一些尚未公布具体日期的省份进展更新如下:
上海
预计将于 11 月下旬正式执行。
北京
中选、备选有关企业于 2022 年 10 月 9 日至 13 日登录阳光采购平台按照申报流程完成产品申报。
广东
中选、备选企业申报时间:2022 年 8 月 2 日至 8 月 24 日。
配送关系维护时间: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
10 月 19 日对首年约定采购量予以公布,要求相关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和中选企业使用CA证书登录系统,并根据首年约定采购量做好备货工作。
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已开展第七批国采中选药品(补充包装)的价格确认工作,要求在 10 月 26 日 17 时前完成,10 月 27 日起开始建立配送关系。
河北
中选药品、备选药品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至 16 日完成资质、价格申报工作。国家组织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其他地区中选药品、同品种非中选药品有意向在河北省挂网销售的也可申报并按河北省政策挂网。
河北省唐山市医保局公布了唐山市具体执标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
福建
要求在 10 月 24 日至 10 月 30 日内,完成第七批国采福建中选及备供药品网上填报工作。
湖北
已进行中选和备选企业及其供应清单品种集中申报和信息维护,申报和维护系统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 15:00 开放,10 月 19 日 17:00 关闭。
吉林
备供药品企业须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 16 时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登录系统完成挂网申报。
宁夏
中选及备选药品于 9 月 22 日完成申报。
非中选药品须于 10 月 21 日至 26 日完成挂网价格申报。
残缺规格在 10 月 25 日 18 时前完成申报,目前已经将审核结果公示,公示至 11 月 2 日。
海南
预计于 10 月底前印发实施方案,于 11 月底前后正式执行中选结果。
安徽
要求中选及备选相关企业在药品招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申报相关中选及备供药品信息,申报时间:2022年10月27日-10月31日(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