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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批国采,四省市最新落地进展!

日期:2023-04-28   来源:医药代表   阅读数:380

随着五一的临近,多个省份开始着手落实第八批国采中选结果。

昨日给小伙伴们分享了广东、海南、内蒙三省区的动态,广东省开始中选、备供药品药品信息申报,海南、内蒙开始第二备供企业的询价及确认工作。

又有四省市有新进展,分别是天津、山东、山西、四川。

天津

天津市发布通知,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信息维护及三方协议网上签订工作。

中选品种、备供品种均需进行信息维护,中选品种供应清单中所有规格包装均需进行信息维护。

药品信息维护时间:2023年4月28日12时至5月20日12时。

中选药品配送关系确认时间:2023年4月28日12时至5月20日12时。

中选药品采购执行量公示时间:2023年5月15日12时至5月20日12时。

中选药品三方协议网上签订时间:2023年5月22日12时至6月2日12时。

山东

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发布通知,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询价及确认工作。

遴选品种同样为氨甲环酸注射剂、丙戊酸钠注射剂、那屈肝素(那曲肝素)注射剂、依诺肝素钠注射剂、呋塞米注射剂这 5 个品种,询价原则是:

在可参与山东省第二备供遴选的全国中选企业中,按照中选产品最小制剂价格(按照含量差比价规则折算至同一规格)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询价。

若可参与询价的第一顺位企业中选价格的 1.5 倍低于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按照不高于本企业中选价格的 1.5 倍进行询价;若可参与询价的第一顺位企业中选价格的 1.5 倍高于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按照不高于同品种最高中选价进行询价,直至询价成功。

山西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发布通知,宣布开展第八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申报确认工作,同样为上面 5 个品种, 符合要求且有供应意向的企业,应在 5 月 5 日 17:00 前提交相关资料,每个品种确定 1 家第二备供企业,具体规则如下:

申报价格低的优先,涉及差比价关系参照现有规则执行;

申报价格相同的,2022年度在山西省平台采购量大的优先。

四川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发布通知,宣布开展第八批国家集采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申报确认工作。

申报品种同样为上述 5 个品种,申报要求:

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

申报企业需不同于四川省的主供和备供企业。

符合要求且有供应意向的企业,应在5月4日17:00前提交相关资料,每个品种确定1家第二备供企业,具体规则如下:

申报价格低的优先,涉及差比价关系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Y-YD2023-1)执行;

申报价格相同的,2022年度在四川省平台采购量大(按医疗机构实际配送数据统计)的优先。如相关企业在我省均无销售纪录,以国家第八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低的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