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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成药集采超百家企业竞价16个品种,首年采购量最大品种超8亿片(粒/丸)

日期:2023-05-23   来源:药春秋、医谷   阅读数:376

5月19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正式发布《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备受关注的全国性中成药集采正式进入落地阶段。

2022年9月,在国家医疗保障局指导下,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正式成立,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承担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其也成为继在上海组建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在天津组建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后,组建的第三个全国性的联合采购办公室。

3月23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曾召开企业沟通会,征求相关企业关于中成药联盟采购规则的意见建议。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的《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湖北牵头扩大中成药省际联盟采购品种和区域范围为今年重点工作。

采购周期2年,首年采购量最大的品种超过8亿片(粒/丸)

本次采购品种共涉及复方斑蝥、复方血栓通、冠心宁、华蟾素等共16个品种,对应的分为16个采购组。其中首年采购需求量最大的为心可舒(主要适用于因气滞血瘀引起的胸中憋闷、疼痛、头晕、头痛、颈项疼痛等证,具体疾病多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等)超过8亿片(支/袋/粒/丸),其次为脑安(主要适用于活血化瘀,益气通络,用于脑血栓形成急性期,恢复期气虚血瘀证候者等)约5.8亿片(支/袋/粒/丸),第三为复方血栓通(用于血瘀兼气阴两虚证的视网膜静脉阻塞,症见视力下降或视觉异常、眼底瘀血征象等,心绞痛等)约4.2亿片(支/袋/粒/丸),上述三个品种多应用于慢性病或老年性疾病治疗,首年采购需求量最低的为鸦胆子油乳注射液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及消化道肿瘤),仅为605万余支。

(单位:万片/万粒/万袋/万支/万丸等)

根据采购文件,首次采购采购周期为2年,视情况可延长,如需延长采购周期, 联合采购办公室在采购周期结束前另行公告,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协议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本次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在联盟地区实际执行日起计算。

入围与中选

采购文件显示,企业的申报价为申报企业的实际供应价,应包含税费、 配送费和伴随服务等所有费用。申报价不高于基准价格和省级、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其中基准价格为申报企业“ 供应清单” 内所有产品截至《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公告( 2022 年第 1 号) 》 发布日( 2022 年 9 月 9日) , 在全国省级采购平台的最低中标/挂网价格(不含省级、 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 。产品若在全国所有省级采购平台无中标/挂网价格, 则以同竞争单元内所有报价代表品按日均费用(按说明书载明的用法用量计算, 不考虑剂型规格的差比) 折算的最低价作为基准价格。

竞争单元同采购组内,分为A、B两个竞争单元,如进入 B 竞争单元申报企业不足 3 家, 则将同采购组内所有申报企业合并到 A 竞争单元。同竞争单元内, 按照符合“申报资格” 的实际申报企业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确定入围企业,最多入围企业数是15家,综合得分中价格竞争得分占60%,技术评价得分占40%。在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申报价降幅大的企业优先、联盟地区医疗机构填报采购需求量数量多的企业优先、联盟地区三级医疗机构填报采购需求量数量多的企业优先三个原则依次比较,确定入围企业。


(技术评价指标及分值表)

在入围且申报价计算的日均费用不超过同采购组日均费用均值1.8倍的情况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获得直接拟中选资格:一是同采购组中,降幅排名前70%的入围企业拟中选;二是入围企业报价代表品基准价格计算的日均费用不高于同采购组日均费用均值的,其报价代表品报价降幅大于35%,或日均费用高于同采购组日均费用均值的, 其报价代表品报价降幅大于45%。

对于没有获得直接中选资格的企业,规则给予了议价入选安排:若接受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降幅前50%的最低降幅,则可以获得议价入选资格。

关于降幅的猜测,此前湖北牵头的19省份省际联盟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共有157家企业的182个产品参与竞价,采购规模近100亿元,最终97家企业、111个产品中选,中选率为62%,拟中选价格平均降幅42.27%,最大降幅82.63%。

此外,广东牵头的6省联盟中成药跨区域集采,共有275家企业、132个品种共663个产品参加,最终企业中选率为63%,产品中标率为54.45%;中选价格平均降幅32.5%。

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平均降价为56%。

未中选

对于未入围或未中选的有效申报企业,在技术评价指标无倒扣分情况下,根据采购文件,符合相关条件可获得增补拟中选资格。

如最终未中选,在采购周期内,未中选产品纳入联盟地区监控管理,医疗机构采购未中选产品不得超过同采购组实际采购量的10%。采购周期内, 联盟地区对未在中选企业申报的“供应清单”产品予以暂停挂网。供应清单指此次集采,企业申报的信息,申报企业“ 供应清单” 应包含采购品种清单内本企业生产的所有符合申报品种资格的产品,具体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最小包装数量、包装材质、药品企业等。确需使用未有中选企业的采购组药品,须向医保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说明情况,实际采购量不得超过采购需求量的50%,具体办法由联盟地区在执行文件中规定。

根据通知,5月29日前,企业需完成相关信息填报。相关企业注册账号密码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http://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登录成功后点击“招采企业服务”,进入“药品与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于本采购公告发布日至2023年5月29日在资质库管理模块填报企业及产品信息、基准价格、技术评价指标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