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9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
日期:2023-06-07 来源: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耗联盟 阅读数:269
近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等九类医用耗材联盟地区集中带量采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正式开启广东、内蒙古、贵州、青海、江西5省联盟静脉留置针等9类耗材带量采购。
据《公告》,本次采购品种涉及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针、一次性使用输血器、一次性使用输液器、输液连接管路、无针连接件、肝素帽、留置针用敷贴等九类低值医用耗材。
具体采购产品范围及地区划分如下:
《公告》要求,各相关企业需在6月1日至2023年6月6日17:00完成信息维护,须填报维护产品的价格信息(带量最低价、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广东省公立医院最低采购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同、发票、挂网截图等),须含价格、价格来源等主要信息并做明显标注。
带量最低价:指截至2023年5月31日申报产品全国现行地级市(含联盟)及以上集中采购(含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
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指截至2023年5月31日申报产品全国省级平台挂网(中标)最低价格。
广东省公立医院最低采购价:指截至2023年5月31日申报产品广东省内的医疗机构采购的最低价格。
同时还公布了9类耗材的最高有效申报价。如下图: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广东5省联盟静脉留置针等9类耗材带量采购,规则上有了较为新颖的玩法。
首先,梯级报价、报量是本次的一大亮点。其中,采购量分为预采购量和增量,报价分为P1、P1+P2。
采购文件明确企业可以仅申报P1,但该类企业中选后无法获得增量资格,且首年协议采购量不得超过预采购量;申报并获得增量资格的中选产品,将在采购周期内处于优先采购地位,在分量上的优势地位更突显。
在执行上,采购文件要求医疗机构须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且优先使用本次采购具有增量资格的中选产品,其使用比例不低于同品种增量的70%。
然后是在中选上,本次规则在追求低价的同时更为温和,有带量最低价且不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的,则可直接获得拟中选资格;无带量最低价但有非带量最低价的,≥最高有效申报价降幅25%可获得拟中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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