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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罚款8570万、董事长禁业10年!

日期:2023-10-04   来源:蒲公英Ouryao   阅读数:113

2023年09月26日思创医惠发布公告,因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违法行为,证监会对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以8570万元罚款,公司多名高管同时被处罚,董事长(总经理)被禁业10年。

01 处罚主要内容

2023年09月26日思创医惠发布公告,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笠中先生、王凛先生、孙新军先生、汪骏先生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并做如下处理:

对思创医惠欺诈发行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81,700万元的百分之十的罚款,即处以8,170万元罚款;

二、对章笠中处以500万元罚款;

三、对王凛、孙新军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对思创医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二、对章笠中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三、对王凛、孙新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四、对汪骏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综合上述二项:

一、对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70万元罚款;

二、对章笠中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

三、对王凛、孙新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

四、对汪骏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思创医惠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章笠中违法情节严重,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2015年修订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 第一项、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对章笠中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自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02 案件回顾:

思创医惠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金8.69亿元,2010年4月在深圳创业板上市。

作为智慧医疗和物联网应用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思创医惠是一家集科研、生产、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先后服务于1600多家医院的信息化建设。

思创医惠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929,355.97元;虚增利润33,021,672.43元,占当期利润总额20.03%。思创医惠《2019年年度报告》中相应财务数据未能如实披露。

思创医惠2020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96,468,786.13元;累计虚增成本9,228,186.66元,虚增利润83,941,383.25元,占当期利润总额 67%。思创医惠《2020 年年度报告》中相应财务数据未能如实披露。

章笠中、王凛、孙新军在思创医惠相关公开发行文件上签字确认,未能保证相关发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

思创医惠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章笠中,未能有效管控医惠科技,知晓并授意相关员 工实施前述虚增营业收入、成本、利润等行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思创医惠时任财务总监王凛全面负责思创医惠财务管理工作,未能对案涉事项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思创医惠时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新军协助董事长工作并全面负责思创医惠信息披露工作,未能对案涉事项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思创医惠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未能如实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