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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企实控人被判19年、罚没1000万!

日期:2024-08-14   来源:蒲公英Ouryao、企业公告   阅读数:123

近日,天圣制药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的终审判决,因行贿罪、职务侵占罪等,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罚没人民币1000万元。

一、终审裁定,判刑19年

2024年01月,天圣制药控股股东刘群因不满对其个人的判决结果提出上诉,根据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重庆高院认定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明确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具体判决结果为:

被告人刘群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犯对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八百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八百万元。

因行贿被如此重罚的在业界实属罕见,公诉机关起诉书指出2003年至2018年初,时任刘群为天圣及其关联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4.80万元,其中刘群代表天圣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970.074万元,仅2006年下半年至2017年下半年就有405万元,其中刘群代表的有26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刘群持有32.89%的股份为天圣制药实际控制人,出生于1965年9月15日,本次判决19年的有期徒刑基本意味着余生全部要在冰冷的监狱中度过了,作为曾经的感动重庆十大人物","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如此结果令人唏嘘。

二、案件回顾

1、2019 年5月,公司收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渝检一分院刑诉【2019】52号),起诉:

被告人刘群及被告单位天圣制药涉嫌单位行贿罪及对单位行贿罪;

被告人刘群、李洪及被告单位天圣制药涉嫌生 产、销售假药罪;

被告人刘群和李洪涉嫌职务侵占罪及挪用资金罪;

被告人刘群涉嫌虚假诉讼罪。

2、2019年06月,因控股股东涉嫌侵占公司资金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触发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天圣”,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872”, 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3、2019 年12月,公司收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变更起诉决定书》(渝检一分院刑变诉【2019】1 号),认定:被告单位天圣制药、被告人刘群、 李洪实施的生产、销售假药行为性质的法律适用发生变化,不再以生产、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2020年3月,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 【(2019)渝01刑初68号】,判决:

被告单位天圣制药犯单位行贿罪、对 单位行贿罪,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三百八十万元。

被告人刘群犯单位行贿罪、 对单位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虚假诉讼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没收财产人民币八百万元。

责令被告人刘群 退赔天圣制药被侵占的人民币9,182.4926万元。

责令被告人刘群退赔天圣制 药被挪用的人民币3,325万元。

5、2022年1月,公司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0) 渝刑终73号】,裁定:

撤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渝01刑初68 号刑事判决。

发回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6、2023年12月,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刑事判决书》 【(2022)渝 01刑初21号】,判决:

被告单位天圣制药无罪。

被告人刘群犯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虚假诉讼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八百万元。

责令被告人刘群退赔天圣制药被侵占的人民币9,182.4926万元(已退还)。

责令被告人刘群退赔天圣制药被挪用的人民币3,325万元(已退还)。

7、2024 年1月,控股股东刘群因不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 《刑事判决书》【(2022)渝01刑初21号】中对其个人的判决,提起上诉。《刑事判决书》【(2022)渝01刑初21号】判决公司无罪,公司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