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省招采平台”已就位!大型医疗设备或纳入集采
日期:2024-10-05 来源:医药代表 阅读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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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29 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三份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的提案的回复,其中透露了很多目前业界关注的事情进展,如大型医疗设备集采、耗材集采规则、集采省平台建设、新上市药品企业自评等。
▌ 大型医疗设备集采在研判中
据国家医保局回复,2018 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大力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目前已开展 4 批次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工作,覆盖冠脉支架、骨科高值耗材、人工晶体等价高量大的高值医用耗材,平均降幅超 80%。
同时,国家医保局开展了协议期满后集采品种的接续工作,并指导地方对未纳入国家集采的医用耗材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如骨科创伤类、心脏介入类、神经介入类种植牙、体外诊断试剂等,发挥协同补充效应。
在对《关于激光手术耗材国家管控的建议》的回复中提到,“关于大型医疗设备采购,竞争较为充分的,经研判分析后,方可纳入集采。”
国家医保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扩大医用耗材集采范围,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 持续完善耗材集采规则
在另一份对《关于继续加大完善医保集采对医疗器械及耗材在执行招采规则上的科学合理性的建议》回复中提到,目前医用耗材集采仍在改革攻坚克难阶段,国家医保局将进一步督导完善地方集采规则,提高地方集采科学性、规范性,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
一是扩大联盟范围,加强全国协同。鼓励地方开展联盟采购,条件具备的提升为全国性联盟采购。国家医保局将对其统筹指导,协调专家提供技术支撑,提升规范化工作能力。
二是完善采购规则,强化集采规范科学性。要求地方充分借鉴国家及其他地方组织集采的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按照“一品一策”的原则,根据产品特点形成科学的采购规则,规范化组织开展采购。
三是精细化落地实施,巩固改革成效。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中选产品优先采购使用、足量供应。要求医疗机构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确保及时进院。加强医疗机构集采执行情况监测和考核,定期对执行情况不佳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约谈等。根据考核结果,将集采节约的医保资金按一定比例由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激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
另外,国家医保局提到,要畅通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供应问题反馈渠道,及时解决供应问题,对于长时间供应不及时的中选企业,采取取消中选资格、纳入集采违规名单、进行失信评价等措施。在协议期满后的接续采购中,依履约情况在中选排名等给予激励或约束,激励企业诚信履约,保质保量供应。
▌ 全国统一省级集采平台已建立
据国家医保局 9 月 29 日公开的对另一份名为《关于简化新药上市后各省挂网流程、加快进入临床应用的提案》的回复中提到,以医保支付为基础,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已经建立,招采子系统作为医保信息平台的子系统之一,是国家医保局统一下发、省级集采机构统一使用的药品招标采购平台。截至目前,除宁夏外,其余省份均已实现全部功能或交易、采购等核心功能应用。目前已经在药品集中采购、医药价格监测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另外,在新时代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落实上,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研究试行以药学和临床价值为基础的新上市药品企业自评,鼓励企业实事求是做好自评,自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和同行评议。对于自评结果较好的,采取申报沟通前置、简化资料要求、缩短办理流程、省域间快速协同等支持措施,加快挂网环节工作落实,促进提高新上市药品进入临床应用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