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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堂医药及张美华被恢复执行1.3亿

日期:2024-11-15   来源:和讯网   阅读数:6

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11月14日,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张美华新增一则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1.3亿元,执行法院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法定代表人为吴杰,注册资本10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健康咨询服务等,由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