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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人用药原则

日期:2011-03-31   来源:   阅读数:1979

    (1)用药要有恒心。慢性病人的病程较长,用药时间也就必然加长。例如,肺结核、肝炎、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消化性溃疡等,这些疾病都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治愈的,有些病可能需要终生服药。因此要按时用药。有些病人开始能按时按量用药,但时间一长,则会因效果不明显而不太重视,出现用药时用时停现象。这样做的结果往往会使病情渐渐加重,一旦突然发作或合并成其他严重的并发症,再临时用药就晚了。
    (2)用药种类不宜多.剂量不宜大。慢性病人一次或一个阶段内,不宜用药种类过多,也不宜用药剂量过大。如果同时患有几种慢性病时,应遵循“重者先治,轻者后治”的原则并分期分批地用药。正确的做法是·次用药种类以不超过2-3种为妥,合并药物的各自剂量也应适当减少。
    (3)长期用药,易引起一些不良反应,尤其是对肝、肾和血液系统有不良反应的药物更是如此。所以在用药期间,病人应定期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或化验检查.以便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病人自己平时也要注意用药后的变化,如出现异常或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求助医生做适当的处理。
    (4)慢性病人需减药或停药时应遵医嘱,不要自作主张停止用药或改变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