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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施行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

日期:2010-09-15   来源:   阅读数:250

   为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防控监管机制,使廉政风险问题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控制”,浙江省诸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施行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建立廉政风险监测点。在全市12家药品零售企业、6家药品生产批发重点企业设立廉政风险监测点。实行跟踪监管,逐步将风险点变为安全点,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化解风险,构建重点防控,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风险防控体系。


  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定期对分管负责人开展警示谈话,对风险监测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梳理,堵塞管理漏洞。一旦发现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做到监管规范化。


  推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通过民主生活会、廉政文化宣传、与企业负责人对话、加强与纪委及效能行风监察部门的横向联系等多种渠道,自觉接受来自社区各界的监督。同时,将廉政风险评估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来抓,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升制度的执行力,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