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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强化权力内控机制建设

日期:2010-09-15   来源:   阅读数:193

   近日,新疆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主要从五个方面强化权力内控机制建设。

  科学界定权力。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职能和内设机构的“三定”方案,遵循“按岗分权、程序控权、监督制权”理念,梳理出涉及审批、认证发证、稽查执法、日常监管和人、财、物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权力,进行科学界定,建立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


  优化工作流程。在分析食品药品监管权力事项的分布、结构、重点及运行规律的基础上,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坚持层级管理原则,加快行政审批改革,积极推行网上集中受理和审批,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努力实现“程序简化、路径优化、标准固化”。


  强化风险管理。认真排查权力风险点、管理风险点和人员素质风险点,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权限、责任领导、风险点及预防措施,实行对风险的有效预警、监测、分析和矫正,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建立监控平台。修改和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落实每个岗位监管风险和廉政风险双重防范责任。结合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机关“内审员”制度,定期向纪检组监察室报告内审情况并接受监督指导;建设电子监察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将权力流程、风险管理成果运用到电子监察系统中,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督、控制和综合分析,随时掌握权力事项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信息,保证权力公开、透明、高效运行。


  完善长效机制。完善权力运行风险管理和预警机制,严格规范权力行使;突出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运行等权力行使的关键环节和岗位,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和问责制度;实行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动态管理和“红、黄、绿”三色预警管理,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