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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清热解毒口服液禁忌及注意事项

日期:2023-11-07   来源:   阅读数: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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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解毒口服液,中成药名。由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组成。医保乙类。OTC乙类。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1650。

神奇清热解毒口服液服用禁忌

尚不明确。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神奇清热解毒口服液服用注意事项

1、如有少许摇之易散沉淀,请摇匀后服用。

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神奇清热解毒口服液外包装

神奇清热解毒口服液生产厂家

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3月31日,注册地位于河南省长垣市宏力大道与纬十路交叉口,法定代表人为杜磊。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片剂,颗粒剂,丸剂(水丸,蜜丸,水蜜丸),合剂,糖浆剂(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中药饮片,第I类、第II类、第III类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卫生用品,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一次性口罩(非医用),劳保用品,消毒剂(液化,净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神奇清热解毒口服液招商厂家

四川神奇康正医药有限公司隶属于贵州神奇集团(股票代码600613).公司本着“共享,共建,共贏”的发展思路与国内数千家药品经营企业.生产企业.医疗机构.连锁药店及终端药店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四川神奇康正医药有限公司隶属于贵州神奇集团(股票代码600613).公司本着“共享,共建,共贏”的发展思路与国内数千家药品经营企业.生产企业.医疗机构.连锁药店及终端药店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神奇清热解毒口服液招商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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