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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是实现医疗机构管办分离的大学校

日期:2010-09-10   来源:   阅读数:261

  新医改方案提出“政事分开、管办分开”, 是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原则和方向。据此,今年初,一些地方成立或准备成立医院管理局,以不同模式“试水”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本文作者认为,要保证管办分离后的公立医院能够有效运营,必须具备合理的价格管理体制、融资体制,以及有效的政府监管体制,医院管理者需具备更高的素质。同时作者强调,医院管理体制改革需要进行不同的尝试,但也应避免“一窝蜂而上”。应先做试点,及时总结经验,然后再考虑推广。望其观点能为公立医院改革助力。



  加快实行管办分离、放开市场、公平竞争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是无法回避公立医院产权改革问题。在当前新医改行进过程中,公立医院改革无疑是重点之一,对此笔者认为,要实现医疗机构管办分离,首先要创造良好的改革环境,同时要从多方面进行探索,用实践来作为检验不同模式优劣的标准。



  管办分离:完备体制,加强管理


  今年年初,成都市成立了内地首个副省级城市医院管理局。时至今日,该市在医院的效率提升上有了一些改善。无独有偶,据悉,东莞、深圳等也在纷纷准备设立医管局。医疗机构管办分离有利于将管理权下放到医院,使得卫生主管部门集中精力搞好行业监管。但是,管办分离要想达到预期的目的,还需要有其他配套措施,例如价格管理体制、医院的融资体制、政府的监管体制的保障等。还有人的因素也很重要,即医管机构领导者、医院管理者的素质,以及卫生主管部门领导的管理素质的高低,都会对改革的具体效果产生重要影响。


  对于管办分离后的公立医院,政府资金的投入方式可以以投入医保、“补需方”为主。但是,在医院的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的投资上,政府不应让医院自己筹资,这样才能保证医院的长期发展不依靠从病人那里筹资。具体而言,管办分离后的公立医院享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是公立医院要能够有效运营,需要相应的外部条件。


  1.合理的价格管理体制


  目前的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与医疗成本之间的关系严重扭曲,劳务价格严重偏低,而一些药品和检查的价格偏高。在目前价格体制下,公立医院无法增加符合病人需要的服务,无法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迫使医院通过多开药、开贵药、多检查、做贵检查来弥补亏损。这样就造成医院成本管理、质量管理、医疗服务管理混乱,病人不满。因此,建立一个合理的价格管理体制势在必行,而该体制应由政府、医院、医保等共同组成。


  2.合理的融资体制


  医院的融资关系到医院的长期发展,关系到医院是否真正能够成为自主管理经营的实体。医院目前主要通过自身积累、银行贷款、政府支持进行扩大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买。管办分离


  后的医院是否可以从资本市场融资?这是不少医院关心的问题。英国公立医院管办分离后,政府对医院的资本市场融资有严格限制,要求首先从政府那里获得贷款,只有当资本市场贷款利息低于政府贷款时才被允许进行市场融资。


  3.更高的管理要求


  在管办合一的情况下,政府对医院主要通过直接行政命令进行管理。而管办分离后,政府主要通过间接手段进行管理,例如根据医院绩效指标、经营效益指标、病人满意度指标等进行管理考核。这对政府的监管水平要求更高,如首先必须要建立一套指标体系,然后建立数据搜集和处理系统等。


  从这些地方的改革实践可以看出,政府准备充分与否是管办分开配套条件中的关键。医疗卫生是一种特殊的产业和服务业,有很大的社会性和公益性特点,所以不能完全放任给市场。对于市场化经营的医院,更要求政府在各个方面具备有效的监控能力。所以,公立医院改革在放权的同时,对于政府管理能力的要求更高。政府需要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包括市场准入、财务审计、质量监管、信息统计、政策法规等,从原来的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化。


  管办分离后,医院经营的绩效主要取决于医院管理者,而不是上级政府。因此,医院管理者必须有更高的素质,不仅懂医疗,还要懂管理、法律、政策等。



  改革探索:既要大胆,也需谨慎


  在新医改提出的五项基本改革任务中,公立医院改革最为艰巨,因为它聚集了医疗卫生领域最主要和最关键的资源,任何重大的改革失误都会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需要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公立医院改革既要大胆,也要谨慎;既要允许做各种尝试,也要避免“一窝蜂而上”;鉴于医疗卫生的特殊性,对于管办分离的改革应当避免采取一种模式,应当从具体情况出发,先做试点,及时总结经验,然后再考虑推广。管办分离所涉及的产权改革非常复杂,公立医院可以首先将主要精力放在经营管理方式的改革上,避免马上将产权制度的改革作为重点突破。而国有民营可能是一个好的过渡形式,既能够改善经营管理,也比较容易解决医院公益性的问题,值得尝试。


  另外,国内出现的一些市级医院管理机构,相对于整个卫生行政体系,还显得有点游离,与卫生行政机构的工作机制有待磨合。笔者建议,可以考虑在国资委系统内部,建立一个医院管理的分支,从而避免另起炉灶。国资委管理的好处是,相对比较超脱,只需要保证国有资产的增值,而不需要干预医院的具体业务。而目前的一些医院管理机构,与卫生主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领导本身就由卫生主管部门领导兼任,这样影响其独立性。如果医管局仍然将公立医院当作自己的“孩子”来管,那只是“换汤不换药”,并没有真正实现管办分离的目的;而如果让国资委来管理,也许可以避免出现这种局面。


  笔者认为,任何改革如果能够让病人满意,同时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就是成功。其中一个原则是,将权力真正下放到医院,同时政府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