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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竞争对手陷害”做挡箭牌

日期:2010-09-09   来源:   阅读数:328

  近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如金浩茶油、霸王洗发水、章光101……每当质量安全问题被媒体曝光,企业的最先反应几乎如出一辙,都是胸脯拍得噼啪响,信誓旦旦地表白:“这是竞争对手陷害所致”,言语间仿佛受了窦娥般的冤枉。


  这些企业认为,在第一时间先把所有问题都扔进“竞争对手陷害”这个筐里,就能帮助企业解脱质量不安全的干系,其后再暗渡陈仓,为企业危机公关抢夺时间。


  但是,当众多企业都在第一时间表白“竞争对手陷害”时,公众不得不怀疑,何来那么多竞争对手,捏造“莫须有”的罪名?一旦企业不能确凿地指出哪家竞争对手陷害,谎言难免露出马脚。这不,金浩茶油有关负责人前几天还说:公司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不排除是恶意竞争,相关部门调查结果出来后,会向公众通报情况。这两天就换了口气,确认产品质量有问题。


  这如同打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品牌受损,形象扫地。


  因此,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被曝光,企业还是要先从自身找原因,而不是一竿子先打在竞争对手身上。浊者自浊、清者自清,一方面,政府监管部门自然会介入调查,为受冤枉者正名;另一方面,一旦竞争对手“莫须有”,企业就难以自圆其说,不好向消费者交待了。 


  我国政府多次强调,企业是产品的第一责任人。看来,建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依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