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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事业与卫生事业的协调发展

日期:2012-08-02   来源:   阅读数:486

   我国医药卫生事业自十六大以来,取得了显著成就。2010年我国人均寿命高达73.5岁,2011年我国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自2009年4月国务院、党中央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我国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从2008年到2011年,由87%提高到95%以上,基本建立全民医保框架,为近13亿群众构建了抵御疾病经济风险的安全屏障;2011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1.5亿,诊疗62.71亿人次,达到历史最高。

   卫生事业发展之所以取得的如此突出的成绩,关键在于深入贯彻落实了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社会事业与卫生事业的协调发展关系,正确处理影响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若干重要关系,坚持走中国特色卫生发展道路,努力探索出中国式医改。

   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其体现着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诉求,承担着促进和维护人民健康的光荣使命。新医改确立了建立健康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的制度,确立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本理念,实现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奋斗目标。

   实践证明,消费结构的转变升级、经济社会事业的持续发展和广大居民健康需求的不断增长,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不竭源泉和前进动力,也为深化医改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居民健康水平的大幅提高,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有效地缓解了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