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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详解为何卫计委总提药占比?如何改写药品市场?

日期:2015-04-08   来源:   阅读数:5376


药占比并非新鲜事

还记得4年前的一天,想在某院进个药,找主任,主任一句话就是「现在我们科药占比太高,药剂科天天和我发飙,不进药了!」

药占比真不是个新鲜事,早在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中就有规定,「三甲医院“药占比”标准为≤45%。」在各省市的卫生主管部门,也多多少少有药占比的要求,例如,在《浙江省卫生系统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浙卫发 [2012] 27号)

——国家和省定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三级甲等医院≥20%、三级乙等医院≥25%、二级甲等医院≥30%、二级乙等医院≥35%;

——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三级医院≤45%,二级医院≤50%;

——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三级甲等医院≤23%、三级乙等医院≤25%、二级甲等医院≤28%、二级乙等医院≤30%。

今年以来,随着医改的推进,药占比的要求又在各省医改方案中出现。据不完全统计,有辽宁 :40%以下(2015年底);安徽40%(含耗材);福建:35%,(其中三明已从医改前的46.77%下降到27.36%);江苏:30%(2017年)。

以上数据均指的是全省范围的总体要求,不同医院有高有低,高的不能突破以上指标,低的还要继续低于这个指标。因此,对比现状,要完成药占比的要求,各省都得想很多种办法。

我们来看看药占比的公式

透过以上公式,不难发现,要降低这个数值,要么减少分子或提高分母,要么这样的情况同时发生。

再把这个公式细化,我们更容易看清楚哪些指标可能会发生变化。

药占比涉及的5个指标变化分析

1.药品价格下降是趋势,无论从福建、浙江、湖南、安徽等省的招标态势看,还是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孙志刚为「招标唯低价论」正名,这是政治任务。不管你情不情愿,在医保支出增幅大于收入增幅的前提下,降价是必然,这点无需赘言。

2.药品数量减少也是个趋势,从以前数万个品规中标,到压缩到几千个品规,再到医院使用1500个品规封顶,俨然成为各省相互学习并心照不宣的做法。广东:1500/1200/1000/800,重庆:1500/1200/800,安徽芜湖:1500/1200/1100/800

3.取消药品加成的政策在全国逐步推进,预计到2017年全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将实现药品零差价销售。这一块,将要或者已经减少15%。这一指标很有意思,如果其他因素不变,仅仅药品加成取消,药占比将会下降4%左右。【注:设某药品中标价100元,药品加成15%,药占比为45%,如果取消加成收入,其他因素不变,药占比将下降到41.5%,下降近4%】

4.分母中,耗材价格也是各省打压的对象之一,耗材集中采购的呼声逐渐传来,特别对是高值耗材价格和使用监控上也日趋严厉,同样会出现类似药品数量及价格双缩水的趋势。分母中这一块收入也将会被压缩。

5.医疗服务费价格提升是配合药品耗材价格下降的反向调整措施,以体现医务人员的专业价值。3月7日政协会议上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马晓伟透露:「价格体系的改革,最近会有重大突破。」国家卫计委和有关方面正在就医疗服务价格提升的文件进行会签。此外,支付方式的改革,经过这些年的争论,基本达成共识,试点地区要推进,总的原则是「承认现状,稳中有升,分级支付,动态调整」。

这其中,关键是「稳中有升」,我在3月10日的文章中就做出预判:如果暴涨,会损害患者利益,以及增加医保支付压力。重庆近期发生的尿毒症患者群体事件就充分反映了这个特点,最后以重庆市卫生局恢复医改前的医疗服务价格收场。因此,分母中的医疗服务收入会增加,但增幅有限。

综上,从以上5个指标综合评估,分子全面缩水,分母中耗材收入减少,医疗服务性收入增加,但由于耗材占整个医疗收入的比重不高(约10%-15%)左右,分母数值仍将提高。总体而言,通过分子减少和分母增加,来实现药占比的下降。

药占比对药品市场的影响:结构性调整

以上是通过公示抽象出可能的变化,具体到操作层面,又将会发生什么样的调整?

重点在于县级公立医院

必须说明一下药占比这个比值是在全省范围内的总体要求,经过那么多年的规范,三级医院一般都能控制在45%以内,甚至少数医院能做到35%以下。但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不那么乐观,普遍在50%以上,甚至有个别的极端案例能到达70%。

对于三级医院来说,要达到相应的药占比规定,其实只要取消药品加成一个措施,几乎都能达到,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但问题是同处一个省内的其他小型医疗机构怎么办?普遍高达50%以上,操作不会像三级医院那么乐观,就算以上5个指标全部调整,如果达成江苏30%的指标,也就是需要压缩20%以上的药占比空间,如何是好?这需要包括三级医院在内的医疗机构继续压缩药占比,县级及基层医疗机构的压力更大。

这就是国家为何将公立医院改革作为医改的重点,把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作为重中之重的原因了。要做到「首诊在基层,大病不出县」,县级医疗机构作为城市大医院和乡村基层医疗机构的中转和枢纽,其重要作用毋庸置疑,可以说,分级诊疗的成败在于县级,而非大医院或基层医疗机构。

回到药占比这一话题,无论是城市公立医院还是县级医院,药品的结构性调整无可避免。

首当其冲是非治疗性辅助用药、营养药,以及备受争议的中成药,后者因作用机理无法阐释故而在医保支付环节广受诟病,特别是一些中药注射剂,用量大,医保支付压力大,还存在潜在的用药安全风险。

原研专利药品,一直以来享受超国民待遇无疑是降价风潮中的焦点,但在药占比这一指标的调控下会因此而衰落吗?我的答案是未必。

专利品种中进口药有很大可能会被纳入药品价格谈判,但由于该机制尚未成型更谈不上成熟,究竟是打压药价的利器,还是价格保护伞?尚存争议。但即便价格下降,进口药在临床使用中估计很可能不是销量下降而是销量增加。这又是为何?

进口药与国产药的对比,很多媒体包括本ID在内都进行过调查,有7成左右的医生信赖进口药而非国产品种。在价格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患者会多半选择进口药,(老干部更是如此,价格不是问题,关键是药效)等国产仿制药大规模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再等几年吧!谁叫你技不如人?

考虑到分级诊疗及相应的医保支付改革,县级医院的用药结构基药非基药各占一半。基药是为了保基本的,而非基药则有一部分要解决急重症,要做到90%的疾病县级公立医院能解决嘛。

可用可不用的药更是无立足之地(貌似更多的还是中成药),过去有很多药,本身缺乏过硬的干货,仅凭空间好或人际关系到位而进入医院,牢牢占据了医院好多年的市场,其先发优势令后面很多优秀的药品无法正常进入医院。但在药占比政策的压力下,医院自身也需要进行用药结构调整,此类药品的春天即将一去不复返。

院外销售与MCM(多渠道营销)

纵观过去的药占比政策以及医院的应对方式,其衍生方式是「院外销售」,这样非主流的营销模式在过去好像上不了台面,但知道内情的人都不会陌生,国产很多没赶上招标的品种,如乙肝抗病毒类药物恩替卡韦、拉米夫定、阿德福韦等仿制药品,硬是通过医生处方的拉动,在未招标的状态下仍然有不小的销量。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操作,药品是不算做医院的收入的,也就是不计入药占比指标中。相信在未来,还会有更多的品种走院外销售的道路。

院外销售在过去显得不太合规,但随着医药分开的趋势,以及医药电商的发展,各种药品销售模式都将在市场与政策的双重作用下孕育而生。互联网+医或互联网+药,点苍鹤不敢断言是否会给药企带来机遇,但如果你不重视,很可能会成为问题。在此背景下,多渠道营销(MCM)是各大厂商不得不学习的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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