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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品种基药或将试行国家统一定价

日期:2013-02-21   来源:   阅读数:350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今年基本药物相关工作开始部署,《意见》表示对于基本药物的独家品种,未来国家将实行统一定价,也可由各省直接与企业带量采购,独家品种企业未来或将面临新的降价压力。

    今年将坚持以省市为单位网上继续施行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集中支付、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制度,并对经多次采购价格基本稳定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对于独家品种除了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外,也可探索以省级为单位,根据采购数量、区域配送条件等,直接与生产企业议定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

    此前独家品种试行国家统一定价主要是对其给予一定价格保护,避免在集中招标中独家品种面临过大降价压力,而导致独家品种企业利益受损,不利于鼓励企业进行新药研发。而今后各省卫生部门统一组织带量议价后可在发改委定价基础上进一步降低采购价格,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独家品种所拥有的定价优势。

    此外,《意见》还特别要求各地加快化解基层医疗机构债务。目前基层医疗机构债务压力仍然较大,如重庆基层医疗机构长期债务总额约为12.5亿元,2011年中央补助了5400万元以后缺口仍然较大。《意见》要求地方政府应发挥债务主体作用多渠道措施落实资金,按时化解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