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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云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食品药品违规企业黑名单曝光制度

日期:2013-11-13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178

  近日,湖北省云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食品药品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处理的意见》,旨在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确保群众食品药品消费安全。
   
  意见规定,凡是在申请食品药品许可时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业人员没有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上岗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取得质量规范认证资格的;未执行食品药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有关规定的;未按有关规定备案和公示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食物中毒或出售伪劣药品造成事故的;监督抽检不合格的;违背诚信经营义务,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拒不接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阻挠执法等情形将被列入食品药品违规企业“黑名单”。
   
  凡列入“黑名单”的食品药品企业,其重点监管期原则上为一年。在重点监管期限内,采取增加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频次、量化分级管理动态等级给予降级等措施予以惩治,并通报相关部门不得将其列为重大活动服务接待单位和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同时,对被列入“黑名单”的食品药品企业根据违法程度分别在该局门户网站、当地报纸和电视台向社会公开曝光。对再次被列入“黑名单”的食品药品违规企业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并责令停业整改,甚至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