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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推行药企ADR备案制度

日期:2013-11-18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188

  为有效加强药品生产企业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黑龙江省绥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推行药品生产企业ADR备案制度,要求辖区内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备案制度,企业内部必须增挂牌匾“ADR监测室”,确定不良反应监测相对稳定的专职人员到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最大限度地保证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与企业之间信息传递的畅通,随时掌握企业信息动态。

  截至目前,该中心已经多次深入药品生产企业开展督查和培训,全市所有药品生产企业ADR监测信息全部备案,企业按照要求设置了人员负责,全面开展ADR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