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医药招商网

首页 > 医药资讯 > 详情

安徽省制定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核查处置流程

日期:2013-11-19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454

  为保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核查处置工作的有效衔接,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有效化解风险,日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自身实际,在充分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核查处置流程(试行)》(以下简称《流程》)。

  《流程》规定,省局风险管理与新闻宣传处负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的信息接收、归类移交及核查处置情况汇总报送工作;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的具体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由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消费监管处、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稽查处根据职责任范围分工负责。

  《流程》规定,承检机构在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问题样品并经复核确认后,应及时将相关样品信息报省局风险管理与新闻宣传处;在食品样品中检出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风险的食品、化妆品,应在确认后24小时内报告。各相关处室在核查处置过程中,对情况严重的或者可能会造成较大影响的食品、化妆品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分管局领导,并按要求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省政府,防止出现重大食品、化妆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流程》明确,各相关处室、承检机构、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食品监督所等单位,对处置的问题样品品种、发生原因、生产经营者所在区域等情况定期进行综合分析,对发现可能存在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化妆品安全苗头性问题,提出风险预警建议,并通报相关部门。各相关处室应对问题样品核查处置的有关资料予以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