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六项措施保障旅游市场餐饮食品安全
日期:2013-11-22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227
为保障旅游市场餐饮食品安全,云南省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六项措施加强全市旅游市场餐饮食品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团队接待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签订承诺书、责任书,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与市旅游局联合,共同制定《丽江市旅游团队餐饮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做到规范经营,设置管理机构,建立落实管理制度,对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从事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单位必须达到中型以上(含中型)规模,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
三是严格规范旅游景区、旅游团队接待单位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四是加快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团队接待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五是积极开展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六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通过以上六项措施的实施,全市旅游接待餐饮食品市场得到了整顿和规范,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了提升,投诉举报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