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提速52%以上
日期:2013-12-11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269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工作,营造勤政为民、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清理,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提速达52%以上。
在此次规范优化行政审批工作中,明确规定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备案审查事项均按照“一个窗口对外,定岗定责,高效便民”的原则,归口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进行统一受理。对受理后的事项按照处室审核、领导审签、窗口送达的流程予以及时办理。政务窗口对咨询或申报者,必须一次性告知咨询者或申请人应提供的全部资料。对资料齐全的,应当当即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必须提出明确具体的书面意见,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资料或符合法定要求形式的资料。政务窗口对审查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按职责分工,逐件转交相关业务处室办理。相关业务处室自收到转办事项后,应在承诺公布时间内完成相应审核、现场检查、认证发证等各项工作。
经过此次清理、规范、优化,减少审批环节3个,将法定审批时限由1855个工作日压缩为965个工作日,压缩率达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