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制订医疗机构药房(药柜)规范化管理标准
日期:2013-12-11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429
为规范全市医疗机构药房(药柜)管理,日前,浙江省杭州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全市医疗机构(药柜)规范化标准,作为全市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和监管部门日常检查的依据。
该标准共分管理与人员、设施设备储存养护、购进验收和调配使用等四大部分42项,明确了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药品使用安全负全部责任,具体设定了医疗机构在药品购进、储存和调配等各环节质量标准,重点突出保证药品使用质量的制度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