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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绿春县积极推进农村“一专三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

日期:2013-12-12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201

  2013年以来,云南省绿春县结合实际,积极推进“一专三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着手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完善乡镇以下监管网络,消除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盲区”和“空白点”,着力解决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责任不到位、监管网络不健全、监管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整合资源,强化领导。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基础上,进行资源整合,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农村推行“一专三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的通知》,按照食品药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的要求,整合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质监、农业、工信、畜牧等监管资源,成立了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监管工作。

  二是健全监管网络,确定“一专三员”。即:在每个乡镇确定一名乡镇在职工作人员或者乡镇卫生专干担任乡(镇)级食品药品安全专干,即“一专”;在每个行政村(社区)确定一名乡镇包村干部担任联络员,在每个村(社区)确定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村副主任担任信息员,即“三员”。目前,所辖9个乡镇、91个行政村已全部推行“一专三员”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专干9名,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共267名。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统一制定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制度和“一专三员”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

  四是加强协作,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在建立“一专三员”监管机制,落实乡(镇)政府及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基础上,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食品安全形势,解决突出问题,初步形成了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协作配合,乡镇、村、社区协助监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城乡食品药品监管新格局,确保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筑了坚实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