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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河南开展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整治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日期:2015-04-30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276

黑龙江省
为加强体外诊断试剂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排查防控各环节风险,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15年4月20日起,集中百天左右时间,全力开展全省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将通过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在全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院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开展拉网式风险大排查和监督检查,达到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制定防范措施,确保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质量安全,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的目的。

整治行动采取企业和医院自查与监管部门检查相结合,问题整改与风险防控相结合的方式对生产企业的原材料不合规、用水制备不合规、擅自变更生产工艺等行为;经营企业的无证经营、经营无证产品、冷链储运不合规、标签标示不合规等行为;医院使用无证产品、使用过期产品、储存条件不合规、标签标示不合规等行为进行全面专项整治。

河南省
近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河南省体外诊断试剂质量评估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安排工作,进一步全面了解全省体外诊断试剂质量安全状况,规范体外诊断试剂市场秩序。

《方案》提出体外诊断试剂质量评估和综合治理工作要注重“三个同步”,即同步开展“打、防、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防范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同步开展体外诊断试剂质量万里行活动,加强科普宣传,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同步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对体外诊断试剂的监管能力。通过“三个同步”,切实巩固“多方参与、打防结合、打建结合、公众受益、行业发展”的医疗器械监管专项治理新模式。

《方案》明确体外诊断试剂质量评估和综合治理工作采取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开展风险排查。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开展“百日风险大排查”,摸清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含进口总代理)的底数,了解医院使用体外诊断试剂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监管档案;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在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开展监督抽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局要按照省局统一安排,切实做好监督抽验工作;四是开展“体外诊断试剂质量万里行”活动,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组织查办案件。严格执行法规规章,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深挖扩线,及时依法查处;六是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