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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反腐专项整治启动!这类行为注意了

日期:2023-05-11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陕西医保局、广西卫健委、趣学术   阅读数:561

近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发布《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文件要求从4月至12月开展针对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六项不合理行为是专项治理重点。

陕西省卫健委和医保局也分别下发通知,要继续深入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要针对4个方面开展彻查。

广西卫健委近日印发了《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召开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值得关注是,这些省份不合理检查和抗菌药不合理使用成为这些地方共同检查的重点。

湖北纪委监委通知中要求,针对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由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牵头开始专项治理活动。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包括下面6个重点:

1.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问题;

2.分解收费项目、无收费目录套用其他收费目录收取费用的检查问题;

3.未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的特殊检查问题;

4.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等国家(省)重点监控药品的不合理使用问题;

5.处方(医嘱)中用药适应证不适宜、用法用量不适宜(给药途径、单次用量、日剂量、给药频率)以及重复用药等不合理用药问题;

6.其他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问题。

陕西卫健委和陕西省医保局纷纷发布通知,通知中列出了联系方式,接受和下面四项相关内容的举报:

(一)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问题;

(二)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问题;

(三)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等方面突出问题;

(四)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在专项整治方案中,广西将聚焦十二项重点任务开展整治:

1,聚焦采购程序。

一是采购项目未经集体研究决定,未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或重点岗位人员专断定调子。

二是采购项目未编制政府年度采购预算,采购资金未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即进行采购并支付资金。

三是分解采购预算和采购项目规避招标,采购环节中拆分项目或分多次采购,将本可以由一个供应商或一次招标即可完成采购的预算项目,分解为多个标段分别招标,降低采购预算,规避政府集中采购。

四是未履行采购管理制度及程序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流程不规范,应招标未招标、未备案、超范围自主采购等。

2,聚焦采购过程。

一是直接指定供货商,通过打招呼或者暗中授意等方式将特定供应商推荐给采购部门;以品牌、影响力等因素为由,直接选择高价中标;以使用习惯为由,指定供应商顺延服务。

二是提前透露招标信息,与供应商串通,提前将招标文件内容、技术参数透露给特定供应商,方便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标书,为其在采购中获得竞争优势提供帮助。

三是违规设定、修改招标参数,违规设置排他性、唯一性和指向性技术参数和指标,参数论证走形式,搞“量身订做”式招标。

四是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取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钱款、购物卡、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财物。五是其他医疗物资采购违法违规情形。

3,聚焦采购监督。

一是未严格执行采购“三分离”制度管理与执行职能未分开,弱化采购工作内部制约。招标与评标未分离,招标和评标过程不公正。验收与结算未分离。

二是未经验收支付合同全部款项,在采购物资验收上,采购单位未履行验收程序,未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验收即支付全部款项。

三是按使用量收取提成回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按使用量提成结算返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