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药品GMP公告(2015年第20号)
日期:2015-05-08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现场检查、技术审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发给《药品GMP证书》。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日常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相关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1257046-6
法定代表人:蒋晓萌
质量负责人:张卫东
生产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金衢路368号
认证范围: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
现场检查员:李晶晶、陈爱华、刘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法定代表人:杨威
证书编号:CN20150038
有效期至:2020年5月7日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