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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GMP认证公告(2015年第154号)

日期:2015-08-11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4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现场检查、技术审核,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发给《药品GMP证书》。由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日常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企业名称: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56646815-5
法定代表人:张霞
质量负责人:梁西强
生产地址:河南省项城市产业集聚区东方大道路北136号
认证范围:粉针剂(头孢菌素类)
现场检查员:李再新、李石、库晓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法定代表人:丁建华
证书编号:CN20150116
有效期至:2020年8月10日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