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药品GMP认证公告(2015年第143号)
日期:2015-08-11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3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现场检查、技术审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发给《药品GMP证书》。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日常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企业名称: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3349283-8
法定代表人:叶湘武
质量负责人:钱正祥
生产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新路50号
认证范围:小容量注射剂(非最终灭菌)
现场检查员:黄铭铸、郭长才、薛东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法定代表人:丁建华
证书编号:CN20150119
有效期至:2020年8月10日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