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GMP认证公告(2015年第155号)
日期:2015-08-11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3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现场检查、技术审核,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发给《药品GMP证书》。由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日常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企业名称: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0133645-5
法定代表人:郭瑞久
质量负责人:陈辉
生产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路5号
认证范围:小容量注射剂(201车间,一条生产线,安瓿)
现场检查员:战丹、鞠捷频、张永玲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法定代表人:丁建华
证书编号:CN20150115
有效期至:2020年8月10日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