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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GMP认证公告(2015年第145号)

日期:2015-08-11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2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现场检查、技术审核,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发给《药品GMP证书》。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日常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企业名称: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0306849-0
法定代表人:徐晓阳
质量负责人:顾兆姝
生产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889号
认证范围:小容量注射剂(非最终灭菌,激素类)
现场检查员:马竹波、韦广辉、刘海青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法定代表人:丁建华
证书编号:CN20150120
有效期至:2020年8月10日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