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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北京金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GMP认证公告(2016年第48号)

日期:2016-03-03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39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现场检查、技术审核,北京金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发给《药品GMP证书》。由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日常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企业名称:北京金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203363-9
法定代表人:包骏
质量负责人:方会来
生产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成街7号
认证范围: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诊断试剂、抗A抗B血型定型试剂(单克隆抗体)
现场检查员:蔡恒民、周建明、许四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法定代表人:丁建华
证书编号:CN20160025
有效期至:2021年2月28日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