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2016年第17号)
日期:2016-10-24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252
肇庆市大安新特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许可证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质量负责人 | 注册地址 | 撤销日期 | 违法事实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粤AA7580839 | A-GD-14-0355 | 肇庆市大安新特药有限公司 | 林仕彪 | 朱辉垣 | 肇庆市端州区太和北路12号B1区2幢401单元 | 2016年8月8日 | 1.企业未能诚实守信并依法经营; 2.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未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企业委托运输药品的承运方用章与签订运输协议的公司名称不一致; 4. 企业负责人未能有效履行职责。 | 严重失信 |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