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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日期:2017-02-10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346

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糕点、肉制品、酒类、乳制品、粮食加工品等6113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1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饮料34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23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29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8批次,乳制品11批次,粮食加工品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 西安小满意餐饮食品有限公司 2016 722 生产的满盛牌150/袋五香猪耳,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49mg/kg。标准规定为≤30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陕西泾阳恒润饮品有限公司2016720日生产的17L/桶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CFU/250mL7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陕西玉宁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2016 628 生产的素食牌300g/盒石榴酥,过氧化值检出值为0.60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检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西安、咸阳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西安、宝鸡、咸阳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415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食品抽检合格-20170210.xls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210.xls.xls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210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