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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发布胃康灵胶囊中金胺O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17年第23号)

日期:2017-03-02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31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胃康灵胶囊中金胺O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胃康灵胶囊中金胺O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BJY 201702)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2月28日

2017年第23号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