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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启动“阳光餐饮”工程

日期:2017-05-26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149

2017年5月25日,北京市召开“阳光餐饮”工程启动部署会,将从“信息阳光”、“过程阳光”、“阳光评价”、“阳光管理”、“阳光监管”和“阳光惩戒”等方面入手,推动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信息、操作加工过程、信用信息评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进餐饮行业升级,使人民群众对餐桌安全更放心、更满意。按照工作部署,2017年先行在500家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和3000家餐饮企业完成“阳光餐饮”工程建设,经过3年努力至2019年底,“阳光餐饮”工程基本覆盖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

北京市程红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一是提高认识,深刻领会“阳光餐饮”工程的重要意义,从落实中央要求、回应百姓期待、促进管理创新三个维度深化认识,积极推动“阳光餐饮”工程。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设计,全方位推进“三阳光”,即大力推进餐饮服务信息阳光、过程阳光和阳光评价,让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引导餐饮行业升级。三是统筹领导,各司其职,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属地政府要强化管理,将“阳光餐饮”作为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抓好、抓实;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分工,做好统筹协调、政策资金支持、宣传引导等工作;市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过程督查,确保完成“阳光餐饮”工程各年度任务目标。

会议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徐志军主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丛骆骆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化“明厨亮灶”、加强社会共治管理、发挥行业引领作用、落实属地责任等方面对本市推进“阳光餐饮”工作作出部署,市教委、市民政局和海淀区政府及餐饮企业、行业协会代表作会议发言,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区(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及其办公室主任、行业协会代表、部分餐饮企业代表共约30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