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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2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日期:2017-06-28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161

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承担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糖果制品4大类食品9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灵宝市帝景翰园商贸有限公司帝景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灵宝市玉瑞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亚武山野生核桃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7.9mmol/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6mmol/kg;苯并[a]芘检出值为1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三门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