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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日期:2017-07-17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212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遴选职位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附件1)。

二、面试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2017年7月26日上午。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上午7:50前到达候考室,封闭候考,逾期未到则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机关3层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遴选职位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四、有关事项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务必于7月18日17:00前邮件确认是否按时参加面试。发送邮件至rssgbc@cfda.gov.cn,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确认参加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名称、工作单位、笔试成绩、联系电话(手机及座机)等。如放弃面试,须于7月18日17:00前与我局人事司联系。凡随意弃考的,将记录在案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复审
请于7月20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我局接受资格复审:
1.身份证;
2.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报名推荐表(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4.任现职文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任现职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公务员登记表(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
我局将依据考生发送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面试当天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届时请考生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三)其他事项
1.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2.面试当天,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局南门传达室登记后进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331569,88331524
传 真:010-88373076
电子邮箱:rssgbc@cfda.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路线图及乘车路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
2017年7月17日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路线图及乘车路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