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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确了50个医改工作任务,影响所有药企

日期:2018-10-15   来源:赛柏蓝   阅读数:387

10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50个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其中,有不少值得医药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


在医保支付改革方面,《通知》明确,全面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各地级以上市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病种数不少于1000个,有条件的地区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病种范围。


《通知》还明确,要推广罗湖医院集团以医保基金总额预付为主要利益导向机制,以家庭医生为居民健康“守门人”的经验。据悉,罗湖医院集团实行的激励机制是以“总额管理、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动集团主动控制医疗服务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药费用。


在按病种付费的机制下,每个病种被预先设置一定的报销金额,节省下来的是医院自己的,费用超了医院则需要承担部分。而医生在诊疗过程中为患者省钱了,反而是在为医院赚钱。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定不会做赔本的生意,以往那些回扣多、价格高的药品,将很难入医生的眼。


专家认为,在新的医保付费制度下,医院对医生的绩效考核必然会发生较大转变:由过去通过过度诊疗、大处方、开高价药为医院带来较大效益,转变为合理诊疗、少开药、开性价比高的药,为医院带来较好的效益。这样,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结构将发生根本变化。


不仅是广东,现在全国多省都在医保支付改革上下重功夫。在这种趋势下,药企传统的竞争规则将被颠覆,同样的,将彻底影响所有医药人。


▍推广罗湖医院集团经验


根据《通知》,2018年底前,广东省每个地级以上市至少选择一个县(市、区)作为试点,推广深圳罗湖医院集团的经验。


什么是罗湖医院集团?罗湖医院集团是以建立医保费用“总额管理、结余留用”机制为核心,通过打造管理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服务共同体的方式,探索让居民少生病、少住院、少负担、看好病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


大家都知道,简单来说,医联体就是上级和下级医院形成的治疗链条闭环。如下图所示:


(图片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罗湖医联体是把一级、二级、三级医院都捆绑在一起,打通社康和医院的双向转诊,实现信息共享,转诊一部到位。在这种情况下,各级医疗机构很可能会将面临同一个患者,在医联体下利益一体化。


这对药企有什么影响呢?在医联体的模式下,药企所做工作必须从三级、二级医院延伸到一级,因为医联体下,所以等级的是个完整的闭环,如果没有做好一级机构的市场,产品的整个销售链条就会断节。


随着分级诊疗不断推进,对于众多药企而言,未来谁先布局好全链条的销售闭环,谁将在市场中占据更优地位。


附: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一、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47家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县级综合医院和有基建工程任务的155家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2018年底前,47家中心卫生院基本完成主体基建工程,有基建工程任务的155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开工。(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列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规范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研究制定全省医疗联合体的建设指引,落实国家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分级诊疗考核要求。鼓励中医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康复、护理等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依托省内大医院的优势专科,以专科协作为纽带,组建若干特色专科联盟。(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残联负责)


(三)加快推广罗湖医院集团做法。2018年底前,每个地级以上市至少选择一个县(市、区)作为试点,推广深圳罗湖医院集团以“强基层、促健康”为医疗联合体运营核心目标,以医保基金总额预付为主要利益导向机制,以家庭医生为居民健康“守门人”的经验。(省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负责)


(四)指导各地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等政策,拉开报销比例,引导合理就医。(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负责)


(五)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优先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提高签约服务质量。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费用结算,签约服务费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设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区,优化服务流程,慢性病患者可以由签约医生开具慢性病长期药品处方。加强签约服务的考核与评价。(省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厅、扶贫办、残联负责)


(六)探索和推动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治机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财政保障政策,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切实落实好政府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的保障责任,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省编办,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


(七)完善医疗卫生县镇一体化、镇村一体化管理,推动县域综合改革。基层医务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负责)率先在省财政支持的15个县域医疗共同体试点县探索建立区域医疗联合体编制统筹使用机制,医疗联合体内人员流动不受编制性质限制。(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负责)


(八)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体制机制。(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负责)


二、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九)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研究出台具体措施,推动各地加快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及时灵活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医用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优化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探索设立药事服务费,体现药事服务价值。调整中医服务项目价格不受调价总量限制。2018年底前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局负责)


(十)督促落实区域卫生规划,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和床位数。(省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中医药局负责)推动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省国资委、卫生计生委负责)


(十一)研究制定公立医院财政投入保障办法,科学界定政府投入责任。(省财政厅、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十二)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各地要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与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市深入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其他各地级以上市至少选择一家公立医院开展试点,其中深圳、珠海、惠州、东莞市率先试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省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