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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

日期:2025-08-29   来源:大众日报   阅读数:745

8月28日,记者从临沂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获悉,今年以来,国家药监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

“清源”行动的总体目标和核心要求有哪些?临沂市市场监管局药品市场监管科科长杜峰介绍,此次全国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自4月开始,至11月结束,目标是聚焦风险防控,严厉打击药品经营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清源”行动聚焦的重点单位主要包括:

1.存在多起违法违规线索指向、既往接受过行政处罚、年度药品网络销售额较大的药品零售企业;

2.网络销售“低价药”“禁售药”“网红药”、既往发现问题较突出、多次整改不到位的药品零售企业;

3.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城乡接合部以及农村地区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

4.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超低价销售高值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跨境进口非法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

“清源”行动重点打击以下8种违法违规行为:

1.通过网络渠道非法购进销售药品;

2.仅开展线上销售和从门店以外地址发货行为;

3.购进销售医保回流药品行为;

4.购销药品未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

5.连锁门店违反规定从连锁总部外的任何渠道获取药品等行为;

6.销售过期和假劣药品行为;

7.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凭处方向未成年人销售普瑞巴林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具有滥用风险的处方药、不审核处方销售处方药、先销售后补方以及违规赠送处方药等情形;

8.超范围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等情形。

呼吁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药品经营行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销售等环节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大众新媒体记者 刘元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