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赖氨葡锌颗粒
更新日期:2024-06-13 浏览:20893次
武汉同心茂源医药有限公司
- 普通
- 进入商铺
- 产品名称
- 赖氨葡锌颗粒
- 类 型
- 西药
- 品牌名称
- 大鹏
- 注册商标
- 大鹏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173
- 中标产品
- 否
- 适用科室
- 营养科用药
- 规 格
- 15袋/盒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赖氨酸125毫克,葡萄糖酸锌35毫克(相当于锌5毫克)。辅料为:
- 作用机理
- 1.本品与铝盐、钙盐、碳酸盐等不可同用。2.本品可降低青霉胺及四环素类药品的作用。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用法用量
- 口服。1-6个月新生儿一日0.5包;7-12个月儿童一日1包;1-10岁儿童一日2包;10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日3包;孕妇一日4包;哺乳期妇女一日5包。
- 性状剂型
- 颗粒剂
- 功能主治
- 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疾病。
- 产品介绍
- 【禁忌】急性或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应按**剂量服用。2.应餐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刺激性。3.高氯血症、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可见轻度恶心、呕吐、便秘等反应。
【药理毒理】本品所含赖氨酸是维持人体氮平衡的必须氨基酸之一,具有促进人体生长的作用;锌为体内多种酶的重要组成成份,具有促进生长发育、改善味觉的作用。
【执行标准】WS-10001(HD-0387)-2002
- 零售价格
- 电话商议
- 供货价格
- 电话商议
- 生产单位
- 广东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招商单位
- 武汉同心茂源医药有限公司
- 招商区域
- 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