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面实施药品追溯码管理 2026年实现全品种可追溯
日期:2026-06-22 来源:同花顺 阅读数:153
据中国福建消息,近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全面实施全省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根据规定,省内所有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及零售药店自2026年7月1日起,所有医疗机构自2026年10月1日起,必须对所经营使用的赋码药品实现全品种可追溯。
通知对各环节药品追溯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药品批发企业与零售连锁总部在采购药品时,需通过追溯系统向上游企业索取追溯信息,并将追溯码扫码核对设为验收必要环节,严禁信息与实物不符的药品入库;销售药品时,应向下游企业或医疗机构提供追溯信息并上传数据。
零售药店在采购环节同样需索取追溯信息并完成验收核对,信息不符的药品不得上架;销售药品需留存销售记录,并在追溯系统中更新销售状态。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时也需索取追溯信息并验收核对,药品使用时应保存记录明细并在追溯系统中更新使用状态。
该通知的实施旨在健全福建省药品经营使用与医保结算全流程追溯管理体系,依托信息化手段,从严防范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倒卖回流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福建省相关部门将强化监督检查与指导,推动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要求,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合理使用。